情侶入侵雲端盜個資 竄改支付設定爽搬錢

男子黃琪岳與女友以「暴力破解」入侵 GOOGLE帳戶及雲端更改資料盜存款,圖 為黃男2018年遭送辦畫面。 (資料照)
黃琪岳通緝期間再犯 判6月
〔記者吳昇儒、姚岳宏/綜合報導〕男子黃琪岳與女友蔡玉嬋專門以「暴力破解」(不斷測試直到試出正確的密碼或個人資料組合)取得被害人帳號及密碼盜刷信用卡,黃男被通緝期間與蔡女因缺錢花用,再度利用暴力破解方式入侵一名陳姓女子的GOOGLE帳戶及其雲端硬碟後,發現裡面有其身分證影本及某支付公司的帳密。隨即假冒其身分更改支付系統設定,盜取近十萬元款項。所幸陳女及時發現報警逮人,避免損失。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詐欺等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六月。
以暴力破解方式盜帳號、密碼
檢警調查,黃、蔡二人取得陳女的身分證影本及支付公司帳號、密碼後,便向支付公司申請更改手機號碼,將陳女的電話改成蔡女的手機號碼;公司人員核對身分時,再由蔡女偽裝成陳女,成功更改手機號碼。
陳女收到銀行扣款簡訊報警
黃男利用手機輸入陳女的支付帳號、密碼登入支付系統,利用蔡女更改過的手機號碼接收驗證碼,入侵陳女支付帳號後,從她設定的銀行內扣款,儲值近十萬元到支付帳號中,並將錢轉進蔡女同系統的支付帳號內,最後從蔡女支付帳號,再將錢轉到其郵局,準備提領花用。
陳女收到銀行扣款簡訊通知後,感覺有異,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出該筆金額遭蔡女轉至其帳戶,馬上通知郵局中止交易,並逮捕準備提款的蔡女及黃男。
偵訊時,三十三歲黃男及二十八歲蔡女均承認犯行,表示是透過侵入陳女的雲端硬碟取得相關證件及資料。檢察官認為,兩人行為已涉犯偽造文書等多條罪名,應以較重的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罪論斷,依法將二人起訴;法官審理後,考量黃男犯後態度尚可,判處有期徒刑六月,蔡女在審理時未出庭,現已被通緝。
據悉,檢警偵訊時,黃男自稱不認識被害人,是隨機利用暴力破解方式,測試被害人的帳號、密碼;帳號是利用英文搭上生日或電話,密碼部分則是將民國生日年改為西元年或在手機號碼前,增加簡單的英文字母等方式破解。
黃男2018年也曾犯案被逮
而黃男這對情侶除了犯下此案外,二O一八年間,即曾犯下多起信用卡盜刷案,遭刑事局偵九隊逮獲送辦,當時亦稱是用此方法破解被害人帳號及密碼。
偵辦人員認為,帳號一般都會有初階的防多次暴力登入機制,不排除黃男有先非法取得被害人相關資料,才能順利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