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600公尺就到…黃子洋硬要開車 破戒闖大禍
黃男(左)和趙姓友人(右)酒後去開車的影像 被路口監視器清楚拍下。 (讀者提供、資料照)
曾兩度酒駕被逮 改過多年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男子黃子洋酒駕釀成一死三傷,當初攔阻黃男酒駕、勸說無效的趙姓及另兩名友人說,黃男平時雖會喝酒,但因為曾有兩次酒駕被逮紀錄,原本這幾年已改過,只要喝酒就坐計程車,沒想到他當天會「破戒」,而且剛「破戒」酒後發動車子,馬上如脫韁野馬般高速狂飆,結果闖下大禍。
BMW故障 肇事前突然啟動
檢警調查發現,出事前,黃的愛車其實已故障好幾天無法發動,未料肇事前竟突然可以啟動,加上一連串的巧合和罔顧法令,造成這場悲劇。
檢警指出,黃子洋因母親罹癌,心情不好約趙姓等三名友人到鹽埕區喝咖啡,他先到距離咖啡店兩百公尺的河東路上停車格,試著發動已故障多天的BMW愛車,車子竟能啟動,他才把車開到咖啡店旁。
黃進店後拿出自備威士忌,自己就喝了半瓶,跟趙姓友人等原本要去附近海產店喝魚湯,因海產店爆滿,他們不想等,決定改去距離約六百公尺的熱炒店吃晚餐。
黃堅持開車,趙搶不走他的鑰匙,只好陪著黃上車,黃一上車就開始狂飆,紅燈也不停,甚至酒醉繞遠路,原本要集合的熱炒店就在鹽埕區,但黃開車過五福橋進入市區,最後在愛河畔撞飛林男一家四口造成死傷。
趙男表示,當時他坐在副駕駛座,見到黃狂飆,嚇得大叫「拜託開慢一點」,黃不理會,他拿出手機要打電話向另兩名友人求援,頭才抬起,就見到前方一家四口遭撞。
檢警查出,車禍前一秒,還有一輛自小客車未禮讓林男一家人,讓他們停在馬路中央等車子通過,下一秒就被黃男衝撞,間接造成這起重大慘案,該車的王姓車主,已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二項開出罰單,可處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