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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舊愛拒道歉 男大生被法官打臉

最高行政法院判林姓男大生敗訴確定。(資料照)

最高行政法院判林姓男大生敗訴確定。(資料照)

2021/10/10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林姓男大生不滿同校前女友當初堅持分手,一小時內狂call她36通電話,還揚言每節下課都要去教室堵她,前女友嚇得帶哨子和防狼噴霧自保,且每到下課前10分鐘,雙手就因驚恐而發抖。校方性別平等委員會認定林男已達騷擾程度,命他書面道歉及保證不再往來;林認為處分不公,提告要求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判他敗訴確定。

最高行認同性平會處分

判決指出,林男前年無法接受前女友提分手及封鎖他,他以未顯示來電1小時狂扣36通,前女友被迫接起電話問:「你到底要幹嘛?」林斥罵若不說清楚分手理由,每節下課都要到教室堵她。

前女友嚇得請友人來接她下課,且下課前提早10分鐘離開教室;後來同學告訴她,林男真的到教室外等她,讓她驚惶不已,不僅隨身攜帶哨子與防狼噴霧,每次要下課前就惶恐不安,雙手發抖。

女方後來向校方申訴,學校性平會訪談時,林自稱2人有金錢糾紛才一直找對方,否認騷擾;但性平會調查認為,林男所為是「具有性別追求意味的不受歡迎行為」,認定成立性騷擾,要求林男書面道歉及出具「不再與xx互動」書面文件,且須接受心理諮商輔導及情感教育課程。

林男興訟主張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學校性平會的處分沒問題,判林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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