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娃娃機藏春色 警:違兒少法
不少機台主為了 吸客,擺放情趣 用品,若含有色 情因素,仍恐涉 犯兒少法。(記 者吳昇儒攝)
網路販售未設18禁警語 也觸法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販售情趣用品是否觸犯妨害風化罪?雖然部分法界人士認為,情趣用品不算是猥褻物品,不構成妨害風化,但若將情趣用品放在選物販賣機供人夾取,警方指出,可能因物品含有色情成分,若讓十八歲以下少年取得,就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面臨萬元罰款。至於在網路販售,若未設「十八禁」警告標示,告知未成年人不可進入,會以兒少法偵辦。
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組長林敬群指出,不少選物販賣機暗藏春色,除販售裸露公仔,甚至直接陳列情趣用品,遊走法律邊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等內容及物品,讓人擔憂會對孩童造成不良影響。
面對這些亂象,通常由同仁平日巡查或是不定期到實體店面稽查,或由家長、民眾通報警方查察。
而機台主擺放的情趣用品,若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雖不構成猥褻要件,但若盒子的清涼、裸露圖片或造型含有色情成分,擺設的人就可能違法,將面臨罰款。
至於透過網路販賣情趣用品,除了民眾檢舉,各分局偵查隊及婦幼隊,都有專責人員負責網路巡邏,若商家在進入網站前,有設置「十八禁」警告標示,告知未成年人不可進入,有做到保護兒少的底線,則較難以兒少法偵辦;但若商品內容涉及血腥、暴力、獸交、虐待等,仍會依法偵辦。
一名資深林姓警員則提醒,許多機台主想利用情趣用品吸引客群,又怕被警察及行政機關查緝,會刻意在三點重要部位,用貼紙或馬克筆塗黑,但實際上一樣是帶有色情成分,只要被查獲還是會被送辦,呼籲業者不要有僥倖心態,危害兒少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