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刀捅逼少女獻身 爛男判刑
賴逸松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刑10月。(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曾在酒店當少爺的男子賴逸松,在新竹客運車站恫嚇一名高一女學生「拿刀捅你」,還以言語性騷擾對方,少女想尿遁,他竟守在公廁門外繼續用猥褻言語糾纏、甚至要求對方獻身;新竹地院認定賴男在公共場所隨機挑選對象犯案,造成人心不安,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刑10月。
判決指出,女學生今年3月26日放學後,晚間7點多到新竹火車站旁的新竹客運搭車,賴男上前搭話,示意女學生陪他坐到旁邊花圃,隨即恫嚇「…幸好你剛才沒有忽視我,不然我就拿刀捅你,當我今晚的陪葬品」等語,還不時語出猥褻內容。
未得逞 重判10月
女學生假意上廁所,賴男尾隨到廁門外,她發覺尿遁、裝病都沒用,遂在廁間內用手機傳訊息向母親求救,出廁所後說母親已在火車站等她,同時對路人假裝認識等,終於甩脫賴男,之後與母親會合及報警。警方查獲賴男,檢方依強制罪起訴。
法官調查,賴男曾因案被判刑1年3月入獄,前年4月出獄,又隨機脅迫未成年人行動自由及聽取其騷擾話語,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應加重其刑,依此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