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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壓死嬰成凶宅 房東求償232萬全准

悶死男嬰的廖姓保母曾下跪道歉。(資料照,記者陳恩惠翻攝)

悶死男嬰的廖姓保母曾下跪道歉。(資料照,記者陳恩惠翻攝)

2021/08/14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前年發生九十公斤保母廖筱萍,涉嫌壓死十月大男嬰「叡叡」案,廖女二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三年半;托嬰中心建物為一間溫泉度假山莊負責人所有,因房屋已成凶宅,徐姓負責人提告廖女及承租人兼托嬰中心負責人黃祥官,連帶賠償二百卅二萬餘元,士林地院昨天全額判准。

徐姓房東主張,黃男二○一六年以每月五萬五千元租下該屋經營托嬰中心,租期至二○二二年,但二○一九年發生叡叡被壓死案,導致房屋變成凶宅,價值減損,訴請廖女、黃男賠償。

廖女否認故意造成叡叡死亡;黃男主張依消防局救護紀錄,叡叡非死在屋內,房東也無法證明廖女與叡叡死亡有因果關係或有故意、過失,他自認已盡善良管理人責任。

士院認為,廖女行為與叡叡之死有因果關係,廖女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卻疏未注意而壓制叡叡致死,使房屋成為凶宅,應與黃男共負賠償責任。經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案發時房價約二五三四萬元,案發後降為二三○二萬餘元,價值減損二百卅二萬餘元,因此全額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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