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 寶和會施俊吉判18年半
槍擊「館長」陳之漢的槍手劉丞浩(左),與竹聯幫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右),分別被判處十六年及十八年六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林欣漢/綜合報導〕竹聯幫寶和會犯下槍擊網紅「館長」陳之漢及擄人勒贖等多件大案,新北地院昨依殺人未遂等罪,判策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十八年六月徒刑、槍手劉丞浩十六年徒刑,兩人均須強制工作三年。
寶和會「不明原因」受託
合議庭認定,寶和會是因「不明原因」受託執行槍擊陳之漢的任務,交給施男規劃及選定劉男為槍手;換句話說,法官認為全案確有幕後教唆者。陳之漢昨感謝檢警辦案辛勞,盼望未來能揪出幕後真兇。
法官認為幕後另有教唆者
此外,寶和會長林修伯因指揮犯罪組織被判刑四年、強制工作三年,副會長梁智勝判刑一年;其餘五名被告參與犯罪組織或拘禁勒贖「紅景天吸金案」遭通緝的主嫌謝忠奇,被判刑十月至八年六月不等。
檢方調查,寶和會除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詐欺等犯罪,亦接受他人重金委託買兇殺人,這項任務由施男「操盤」,還負責支付安家費及協助選律師等,幫會高層甚至透過民代到監所辦理接見槍手。
槍手劉丞浩判處16年徒刑
槍手劉丞浩是在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埋伏在新北市成吉思汗林口旗艦館外,見館長步出健身房走上座車,持槍朝他開三槍,陳舉起右手抵禦時中彈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