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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等紅燈潑女一身水 怪男反問警:我犯什麼罪?

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吳男用強暴手段潑水,造成減損A女的聲譽及人格,依此判他罰金1萬元。(資料照)

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吳男用強暴手段潑水,造成減損A女的聲譽及人格,依此判他罰金1萬元。(資料照)

2021/07/04 05: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吳姓男子隨機對兩名等紅綠燈的OL潑水,A女被潑了一身水差點「被卸妝」,一度以為被射了「不明液體」,又見路人訕笑,生氣又難堪地報警;吳男到案後稱只是潑水,反問警方「我犯了什麼罪?」全案移審法院,法官認為吳男觸犯強暴侮辱罪,判處1萬元罰金。

稱紓壓連潑2女

警方調查,近30歲的吳男是水電工,為了準備水電證照考試,壓力很大,今年2月騎機車要去安平區看海,停等紅綠燈時,見附近騎車女性,覺得看不順眼,找來寶特瓶裝水,在市區尋找目標,見有女騎士在路口停等時,就上前潑水,連潑A、B兩女,覺得壓力獲釋放,才返家。

其中穿套裝的A女,是在下班途中被潑了一身水,不僅受到嚇驚,一開始以為是「不明液體」時大感噁心,加上見到路人笑她受驚的樣子,深覺難堪,狼狽地返家清洗,再向警方報案。

因受害的B女也報案,警方懷疑嫌犯是同一人,調閱監視器鎖定吳男,吳到案辯稱他只是潑水而已,警方透過監視畫面告知他的行為明顯是故意為之,吳才承認是為了紓壓潑水。

判罰1萬元

警方將吳男函送法辦,檢方起訴後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吳用強暴手段潑水,造成減損A女的聲譽及人格,依此判他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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