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治療9年 醫院評估放人// 猥褻犯出院半年 侵宅摸女背
2021/04/30 05:30
〔記者吳政峰、張瑞楨/綜合報導〕男子盧恩本二○○七年侵入住宅猥褻少女,判刑一年一個月,執行完畢後,因再犯風險未顯著降低,進入醫院接受強制治療,直到去年九月,刑後治療評估小組認為療程長達九年,已「黔驢技窮」,建議把盧放出去治療,沒想到他出院才半年,又涉侵入他人住宅、摸女屋主的背,日前被依妨害自由等罪嫌法辦。
20年前犯案 再犯受治療
盧恩本從二○○一年開始犯案,出獄後並沒有反省,反而發展為「戀胸癖」,並升級成「先侵宅、後猥褻」的犯案模式。
盧男於二○○七年入侵民宅摸熟睡少女的胸部,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刑一年,另案合併執行三年五個月,他於二○○八年入獄,檢方認定他刑後再犯風險未顯著降低,聲請到培德醫院接受強制治療獲准。期間,盧男不斷興訟,要求出院;但評估小組鑑定他有戀胸癖、衝動控制差,有明顯的性偏差,斷然拒絕。
質疑無期限 還自稱好了
到了去年,盧恩本的療程已達九年,他質疑強制治療沒有期限,違反比例原則,聲請釋憲。評估小組則認為對盧男已「黔驢技窮」,建議讓他出院,改以服藥及接受心理輔導的方式替代強制治療。
台中高分檢原不買單,台中高分院則認為評估小組的報告有理,判盧男勝訴,檢方只好聲請停止治療。盧恩本於去年九月出院,當時還稱自己已經好了,被關那麼久,「真的很委屈!」還說會低調並接受評估與輔導。
言猶在耳,才過半年,盧恩本又故技重施,侵入民宅,其中一間屋主正在洗澡,但為男性,未受害;另一間的女屋主則是熟睡中遭摸背,嚇得驚醒翻身。警方依妨害自由、竊盜未遂等罪嫌將盧男函送,檢方昨天分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