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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離譜!檢調保管贓證物竟無SOP

徐宿良與李翠萍被收押禁見。(記者周敏鴻攝)

徐宿良與李翠萍被收押禁見。(記者周敏鴻攝)

2021/04/01 05:30

〔記者吳政峰、錢利忠/台北報導〕調查局調查官搞丟六.五公斤安非他命案,已朝向不肖調查官盜賣毒品方向偵辦,不僅顯示案情大幅升高,即使回到當初毒品失蹤階段,調查局竟能隱瞞安毒消失長達一年,而檢方也在函催送案之餘,同樣輕易讓案子拖過一年,顯示檢調對於毒品證物控管與通報流程的漏洞,大到無以復加;更嚴重的是,這批消失年餘的毒品,恐怕已全部進了吸毒者身體,早就毀屍滅跡不復存在。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指出,毒品案件跟金融案件不一樣,檢察官辦案時,不需要隨時檢閱財報等證物,只要確認毒品成分就好,因此毒品證物送交鑑驗前,通常會請承辦調查官保管,並請他們轉調查局本部進行鑑驗,待報告出爐後再決定偵查方向。

換言之,檢察官重視的是毒品鑑驗報告結果,非毒品證物本身,長期演變生成的文化,就是紙本報告才重要,毒品去哪了,非檢方關心重點。

丟毒輕易拖一年 調查局規劃管理平台

調查局的保管方式更是沒統一標準,有的還直接放在人來人往的辦公室內,就算送去檢驗,也沒有管控時間期限,非常鬆散。

翁偉倫認為,檢調長期下來的消極文化,是本案爆發主因,無怪乎讓民眾覺得離譜、難以置信,實應趁此機會改變檢調的贓證物保管觀念。

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事件發生後,檢調就著手檢討贓證物管理制度,未來將把無線射頻辨識(RFID)技術,詳細記錄贓證物的經辦與去向,減少滅失可能性。他並說,未來將督察與政風雙管齊下,嚴加督導同仁品操與辦案程序。

調查局表示,已展開多頁毒品證物保存改進作為,完成事項包括「訂定及修正送驗、保管、沒入銷毀規定」、「設置毒品沒入物專庫」,後續還將規劃「毒品扣押物數位化管理平台建置」、「扣押物暨證物監管鏈建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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