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量分案」設定法官每月應收案件上限
小檔案 「限量分案」
「限量分案」是最高法院為因應龐大案件量、法官人力不足的特殊制度,設定每位法官每月應收案件的上限。
限量分案的設立目的,主要是因最高法院判決具有終審的確定地位,不可不慎,也不同於一、二審的「事實審」,第三審「法律審」側重於法律抽象概念的思考,相當「燒腦」,因此最高院多年來都奉行寧可少分、不可濫判的限量分案做法。
但長年累積的嚴重積案,影響的是人民訴訟權益,最高院庭長會議、法官會議也曾多次討論、決議增加法官辦案件數,但終因新、舊案交疊,案量負荷沉重,又有法官離退的問題,最高院人力始終短缺,法官負荷能力畢竟有限,為兼顧裁判品質,近年仍維持限量分案制度,直到今年才徹底廢除。(記者張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