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與華通少東當街擁吻 女判賠元配45萬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侵害程度及雙方社經地位,判決簡女須賠償元配45萬元。(資料照)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侵害程度及雙方社經地位,判決簡女須賠償元配45萬元。(資料照)

2020/11/01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上市公司華通電腦少東、副總經理吳彭弘,今年3、4月間被週刊拍到與前員工簡姓女子關係親密,元配怒告簡女求償200萬元。簡女出庭辯稱與吳男只是談得來的朋友,卻被不實渲染成「小三」;但桃園地院法官檢視2人被拍到的照片,認為簡女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決賠償元配45萬元,可上訴。

吳妻指控,簡女10年前就曾與其夫過從甚密,她與丈夫溝通並告誡,丈夫保證斷絕與簡女聯繫,豈料去年10、11月間,簡女藉口工作與丈夫聯繫,今年3、4月間更被週刊直擊,拍到2人在大街上摟腰擁抱、摸屁股、親吻、熊抱等,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害她被旁人指指點點,還得求助身心科,因此提告。

簡女說,與吳男曾是同事且皆從事電腦業、喜歡運動、對股票投資有興趣,是「聊得來的朋友」,她未想破壞他人家庭,卻被週刊跟拍並不實渲染成「小三」。簡女還說,她已無董事身分,現在任職的公司受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影響,她的薪資被砍半,又要支付房貸、養家,經濟情況窘困,願捐2萬元公益金與吳妻和解。

法官判決指出,照片顯示2人關係超乎單純友誼,已侵害元配的配偶權,簡女自稱經濟窘困,但只是暫領半薪,近年的年收入仍超過百萬元,判決她應賠償元配45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