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司機酒駕害3命 找他代班司機也要賠
貨車司機朱汶珽去年8月撞死謝姓、黃姓環保志工及葉姓保全人員3人,被判8年10月定讞。 (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陳姓司機找朱姓男子代班,幫他駕駛物流車送貨,並向公司報備獲同意,結果朱男酒駕撞死人,沒想到民事賠償方面,當天沒開車、沒撞人的陳男,也要負起連帶責任!
民事 公司和陳男連帶賠償
26歲物流貨車司機朱汶珽,是在去年8月撞死謝姓、黃姓環保志工及葉姓保全人員3人,刑事部分朱男被判8年10月徒刑定讞,家屬另提民事求償,桃園地院日前判朱男及找朱男代班的陳姓司機、物流公司,須連帶賠償謝姓志工家屬共257萬3680元;黃、葉的家屬已與朱男和解撤告。
物流公司主張,與朱男沒有直接僱傭關係,朱肇事時已送完貨,酒駕屬個人行為;陳姓司機說,他受僱物流公司,是他找朱幫忙代班,有告知公司幹部;朱男則說,家屬求償金額太高。
法官判決指出,朱男是由陳姓司機找來代班,且陳男有告知公司幹部,代表朱男是經陳男、物流公司同意使用該輛車,朱男即是物流公司及陳男的「受僱人」,陳姓司機及物流公司也未舉證有善盡監督責任,扣除已領取的200萬元強制責任險賠償金,朱男及陳姓司機、物流公司,還須連帶賠償謝姓志工家屬257萬3680元,可上訴。
朱男肇事當天開物流車送貨到桃園市蘆竹區一家便利商店,回程邊開車邊飲用酒精飲料,途中超速又遇大彎道,整輛車失控連撞停在路邊的4輛車,波及3名環保志工、2名路人,其中謝姓、黃姓環保志工及從事保全工作的葉姓路人傷重不治,朱男及搭載的16歲女友也受傷,朱男酒測值0.64毫克,駕照則早已因酒駕前案而被吊銷。
刑事 酒駕司機判8年10月定讞
刑事部分,朱男被依「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車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10月定讞;經查肇事車輛的車主是陳姓司機,並受僱於物流公司,因為是他找朱男代班送貨,故家屬除對朱男提出民事求償,也要求陳男和物流公司連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