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爭產弒母未遂 喪失繼承權
詹姓男子弒母未遂,被被移送法辦。(記者邱俊福翻攝)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面對詹姓男子這種啃老、毆母,甚至不惜讓母親喪命的不肖子,詹母可否剝奪兒子的繼承權?
媽原諒也不能繼承
律師蔡家豪指出,詹母育有2子,詹男與弟弟在母親過世後,才能繼承母親遺產,兄弟皆有繼承權,但詹在母親尚在人間,強逼母親分家產給他不成,還差點殺死母親,不僅刑事上可能觸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重罪,在母親往生後,也分不到半毛錢。
蔡家豪說,民法第1145條明定,繼承人故意致被繼承人(詹母)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當然喪失繼承權,也就是說,法律直接規定詹不得繼承母親遺產。
蔡家豪進一步指出,即便將來詹殺害母親未遂行徑,最終獲得詹母原諒,詹也不能繼承母親留下的家產;詹母留下的上億家產,全都由詹的弟弟繼承。
媽還可向兒求償
此外,蔡家豪指出,詹母將來康復後,還可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向詹求償醫療費用及精神慰撫金。
消防救護人員將傷重母親送醫搶救。(記者邱俊福翻攝)
警、消持器械破門救人。(記者邱俊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