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連續工作4小時未休足 業者違法
許英毫開車打瞌睡,將車開上銀行前人行道,造成一死一傷。(記者鄭景議攝)
可罰2萬至100萬
〔記者蔡思培、楊心慧/台北報導〕三重客運昨天表示,事先不知道司機許英毫有吸毒前科,他2年前報到有交良民證,過去4次毒品檢驗皆陰性。台北市勞動檢查處昨前往三重客運勞檢發現,許男連續工作4小時、未足夠休息,業者已涉違反勞動基準法,可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昨前往三重客運南港站對事業單位進行勞檢,結果發現業者未依勞基法規定,駕駛每4小時就休息30分鐘時間,這已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依法可裁罰2萬至100萬元。 勞動檢查處主秘康水順說,這已是三重客運今年第二次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未來會請業者陳述意見,最快會在半個月後開罰。
三重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表示,司機過去表現都正常,沒有無故曠職,雖曾因違規被投訴,但項目是車門未關妥就起步,無重大違規。
北市罰三重客運9萬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昨表示,目前該名司機已經停派,後續將調訓加強教育訓練,該起事故也將列入公車評鑑指標扣分,並依公路法開罰三重客運9萬元。公運處科長郭献文表示,已要求三重客運對該起事故辦理重大行車事故專案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