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囍日禮金遭竊 新娘新郎5人遭脫光搜身?
一對新人在高雄市湖內區海王星餐廳辦婚宴,12萬5千禮金遭竊,警方要求新郎、新娘等5人脫衣受檢。 (記者蘇福男攝)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一對新人16日前往高雄市湖內區海王星餐廳舉辦婚宴,當晚發現放在新娘休息室的婚宴待付款12萬5千元遭竊,宴客結束後立即報警,警方要求新郎、新娘、新娘秘書等5人脫衣受檢,結果並未發現失竊現金,事後警方被質疑要求當事人「脫光光」搜身,內衣內褲都不能穿,這樣的做法有沒有「執法過當」?
新娘秘書友人PO網控訴
新娘秘書的友人在臉書PO文說,他的朋友到餐廳幫新人化妝,結果遇到新人要付給飯店的錢不見,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要求進出新娘休息室的新郎、新娘、新秘、助理及新人的親友都要「脫光光」搜身,包含內衣內褲都不能穿,教人情何以堪!
該名網友質疑說,又不是在查緝毒品,而且強調調閱監視器時,已經有發現一名可疑男子(查證是新人的親友),如果是他偷的錢,那脫光搜身的民眾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賠償,更質疑這樣的做法有沒有「執法過當」?
被搜身的新娘秘書在臉書補充說,錢是在新娘二次進場前,進來休息室換裝時發現不見,報警是在宴客完後,警察一開始有查驗身分,她們都無前科,之後就說要搜身,「一開始先搜了那個男的,接著是我,進去後就開始脫鞋子、襪子、褲子、內褲、衣服。」
警方澄清︰未要求脫光光
湖內警分局澄清說,報案人供稱最後一次見到婚禮預備金至發現遭竊期間,出入放置處所人員共有5人,包括新郎、新娘、新秘及助理和新娘親友。
警方說,因事出緊急,為釐清在場人士的嫌疑,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員警採取一對一帶到隱密房間檢查人身,還有隨身物品,男女分開並分別由男、女警個別檢查,過程中有經過同意才繼續進行,衣物都由當事人自行脫去,警方並未要求「脫光光」,至少都有穿著內衣褲,期間沒人提出異議,檢查結果並未發現遭竊現金,警方將持續擴大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偵辦。
新郎︰被搜身沒脫光
謝姓新郎受訪時說,自己被搜身,但沒有全身脫光光 ,「警方是要求衣服拉起來給他們看看,沒有動手脫衣褲」,自願將上衣、褲子與鞋子脫下來以排除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