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男襲胸辯病了 法官照判刑
精障男襲胸辯稱生病了,難逃法網。(示意圖)
發病但能辨識自己違法 判13月監護1年半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沈姓男子,涉嫌對女鄰居露鳥,還被控對另一女鄰居襲胸,沈男辯稱:「我生病了,不知道當天發生什麼事?」高雄地院依據精神專科鑑定結果,認定沈男確實發病,但能辨識自己行為違法,分別依公然猥褻罪判3個月、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徒刑,法官並以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要求服完2罪後,應監護1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沈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並領有身障手冊,案發前已失業5年,前年12月間的夜晚,沈男返家行經高市鳳山區路口時,見女鄰居正要騎機車外出,他竟脫下褲子,露下體向被害人靠近,女子嚇得奔逃大叫:「爸爸,他露鳥!」女子的父親見狀持安全帽追打,並制止他的行為。
沈男隔日經過另一鄰居的車庫前,見一名女子剛好牽機車出來,沈男竟喃喃自語走進這名鄰居的車庫,被嚇阻時還罵被害人,嗆:「報警啊!」冷不防出手用力抓女子下體、胸部,還企圖扯開她的風衣,女子掙扎時跌倒在地致多處受傷,幸被2路人發現及時伸援、制止,不過,脖子、右手、乳房仍遭抓傷,右手指甲也流血。
沈男辯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堅稱只是經過女鄰居家門外,就被對方報警指控,至於隔天又被控襲胸強制猥褻,沈男表示自己生病了,不知道當天發生什麼事,且醒來時人在醫院,反指遭被害人的家人誣陷,經醫院對他做精神狀況鑑定,認定沈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屬中度精神障礙。
法官審酌沈男無前科,加上精神專科鑑定結果,認為沈男具有基本理解及社會判斷能力,只是自制能力較低,符合減刑。法官根據專業醫師評估,認為沈男獨居未能主動尋求治療或輔導,也未見其家屬督促,獲得良好醫療照顧或輔導,恐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裁定服刑或易科罰金後,必須各監護1年、6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