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修消防法 黃珊珊︰有違規祭勒令停業
錢櫃林森店5樓燒得面目全非。 (圖:北市消防局提供)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錢櫃台北林森店惡火奪5命,燒出消防公安問題。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表示,5月1日前,會逐一稽查台北市70間登記有案的KTV和電影院,但依據現行消防法,發現違規僅能先限期改善,她認為有修法必要。對於外界質疑北市府推責給業者,黃措辭強烈回應「不要倒果為因」,強調該負責任的人就要自己負責。
黃珊珊強調,台北市政府在相關抽檢都按照規定,業者、承包商便宜行事並非政府能掌控,應回到犯罪理論來思考,犯罪的人之所以犯罪,是認為犯罪不會被發現。
針對案件發生後外界質疑為什麼不能開罰?黃珊珊解釋,消防法有一條「限期改善」,即便抓到違規,也只能先要求限期改善。她認為消防法還是有修法必要,市府會修正SOP,目前最可行、最快速的是行政執行法第36條,行政機關為了避免相關公共安全或急迫的災害發生,可以做相關處置,所以未來若發現違規,北市會採取更嚴格的法條,直接用行政執行法勒令業者停止使用,然後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