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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火警系統 法界:數罪併罰恐判逾5年

錢櫃連姓執行長(左)趕到現場。(記者王冠仁攝)

錢櫃連姓執行長(左)趕到現場。(記者王冠仁攝)

2020/04/27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區錢櫃KTV林森店昨火警釀成五死、一人命危,經消防局初步勘查發現,大樓消防系統起火時均被關閉,懷疑可能是包商或業者為擔心施工誤觸才關閉。律師廖芳萱認為,若證實死傷責任在於包商或業者,恐觸犯最重會被判刑五年的過失致死罪,且可數罪併罰。

偵辦錢櫃失火案的台北地檢署,已組成專案小組相驗遺體,並調查包商或業者是否涉及過失致死罪刑責。前檢察官林俊峰律師則說,若確定失火責任在於包商或業者,除涉犯過失致死罪,恐同時觸犯刑法第一七三條的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律師廖芳萱認為,死者家屬可向包商或業者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求償費用包括喪葬費、精神慰撫金,若因急救後才身亡也可索賠醫藥費,至於生還者除精神慰撫金與醫療費,還可索賠不能工作的損失。

廖芳萱指出,現行刑法第二七六條過失致死罪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故未來包商或業者若被起訴,法院會審酌個案具體事實及違反注意義務等情節,同時考量本案有民眾死亡,並依刑法第五十一條數罪併罰規定,最終定應執行刑很有可能超過五年。

錢櫃大火#巨星鑽KTV#周雨僑#林

子晨#5樓儲藏室#起火點#消防設備全關#人為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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