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假結婚 男娶中國女兒當新老婆
2020/04/13 05:30
〔記者王定傳、王冠仁/新北報導〕楊姓男子的妻子嫁來台灣後,思念她在中國所生的女兒,楊男竟與妻子離婚,再到中國與前妻的女兒假結婚,讓她以依親名義來台團聚,不過,此舉造成女兒變成「老婆」,卻稱「老公」為「爸爸」;楊男決定結束這段怪異關係,訴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新北地院判准。
楊男自爆荒謬婚姻 訴離
據了解,楊男與妻子1996年結婚,2010年10月離婚,隔月,楊男飛往中國迎娶前妻的女兒,楊男離婚再娶,卻仍與前妻同居,相處融洽,前妻的女兒偶爾來台,一家4口同住屋簷下時,「新老婆」仍稱呼「老公」為「爸爸」。
去年間,楊男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坦言因前妻極為思念女兒,才以結婚方式讓她得以依親名義來台團聚。
「新老婆」也證實,至今仍稱呼楊男「爸爸」,她對於本案訴訟沒有意見。
楊男的前妻也出庭作證,她與楊男離婚後仍同住,感情未受此影響,女兒也沒有來台同居,偶爾以探親名義來探視,期間與她同住一房,並稱呼楊男為「爸爸」。
法官認為,楊男至今仍與前妻同居,而「新老婆」僅5度出入境台灣,每次停留2、3個月,期間與其母同房,判定2人無結婚真意。
法界︰假結婚最重可判刑7年
法界人士指出,中配子女無法以「依親」方式來台長期居留,僅能以探親名義來台短暫停留,不論楊家人說法是否屬實,假結婚行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刑法偽造文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移民署指出,將待法院撤銷楊男與「新老婆」的結婚登記後,再依法限令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