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國道翻車 統促黨趁機索保護費
蝶戀花旅行社負責人周比蒼父子,遭統促黨成員索取六十萬元「保護服務」費,警方獲報逮捕三名嫌犯,依恐嚇取財等罪送辦。(資料照)
賞櫻翻車慘劇 周比蒼父子不起訴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租用遊覽車開辦賞櫻團,三年前在國道五號南港交流道翻覆,造成車上三十三人死亡,莊姓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見有利可圖,找來卓、劉姓黨員,告訴蝶戀花旅行社負責人周比蒼,可保護他及兒子周繼弘的人身安全,並阻絕記者與家屬接近,周氏父子獲不起訴後,莊男等人竟要求周比蒼支付六十萬元「保護服務」費用,還一度將周繼弘「留置」茶館內,經協商付了十萬元才放人。警方將莊等三人依恐嚇取財等罪函送法辦。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晚間九時許,一輛賞櫻團遊覽車行經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的南向南港系統交流道時翻覆,造成車上三十三人死亡及十一人受傷,罹難者家屬要求負責接洽行程的蝶戀花旅行社必須負責。
統促黨幹部 索60萬元保護服務費
據悉,對外宣稱是統促黨某黨部副主任的莊男,與遊覽車相關行業略有淵源,見賞櫻團車禍造成重大死傷,覺得有利可圖,便請女性友人到罹難者的靈堂,與蝶戀花旅行社負責人周比蒼接洽,表示可幫忙周氏父子阻隔記者與罹難者家屬,負責保護兩人安全,並找來卓、劉姓黨員幫忙。
周比蒼原以為是好朋友無條件幫忙,便同意由莊男負責保護他及兒子周繼弘,同年十一月士林地檢署認定翻車事故,司機康育薰超速肇禍是主因,周比蒼父子罪證不足不起訴。
莊男等人聞訊,立刻將周繼弘約到台北市某處清茶館,要求他撥電話給父親,請周父支付六十萬元的「保護服務」費用。
周兒子遭留置 協議付10萬才獲釋
周父擔心兒子發生意外,電話中與莊男等人協商,經討價還價,協議需支付十萬元;周父為求慎重,請友人幫忙將現金送到清茶館,莊男收到款項,讓周繼弘返家。
基隆警方日前接獲線報追查,確認周父支付該筆「保護服務」費給莊男等人,而莊男將周男約至特定處,再由他撥打電話給父親要錢,已涉犯恐嚇取財及妨害自由等罪,訊後將莊男等三人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