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情敵棄公墓致死 醋男無期徒刑定讞
駱男夥同3名友人毆打情敵,並綑綁推落公墓邊坡致死,最高法院昨駁回無期徒刑上訴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3歲保全員駱奕豪,前年7月不滿時年16歲的魯姓前女友與27歲何姓新男友交往,夥同3名友人將何男綑綁押至苗栗山區亂棒圍毆,原本想就地活埋,因土質太硬作罷,改載到山區推落邊坡棄置致死;一、二審都判駱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共犯黃達鴻判刑11年、王健昌11年10月,一併定讞;另一共犯邱世韋,一審判刑13年,邱和檢方都未上訴而於一審定讞。法院認定何男已遭綑綁無法反抗,4人仍痛下殺手再推落山坡,致何男毫無求生機會,4人均有殺人犯意,而主導全案的駱男犯後推諉卸責,判得最重。
判決指出,駱男與魯女分手後,魯與何男交往,駱男不滿,前年7月得知何男搭火車到新竹與魯女會合出遊,找同夥3人計畫教訓何。駱男假好心騎機車載魯女到新竹,卻藉故拖延,使魯女錯過與何相約在車站的會合時間。
何抵達新竹車站,邱男等3人假意請何幫忙搬行李,趁機押上車,以膠帶綑綁全身,包得像木乃伊一樣動彈不得,載至頭份山區。駱男到車站放魯女下車後,趕去與3男會合,4人把何男圍毆傷重昏迷,原本要活埋,發覺現場土質堅硬挖不下去,改用黑色垃圾袋套住何,載至通霄山區公墓推落邊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