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公然違法 亮名幫妹打官司
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擔任檢察官期間,竟亮出名號替胞妹辯護。(中央社檔案照)
非首犯 曾替親屬打行政訴訟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剛於今年十月一日離職的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擔任檢察官期間,竟亮出名號替胞妹辯護,投檢認定他違反法官法規定,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檢評會發現他之前就曾替親屬打行政訴訟,這次又違法執行律師職務,嚴重傷害職務形象,決議報請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撤職。
王全中離職 檢評會仍建議撤職
王全中離職後隨即投入台中區域立委選戰,原獲親民黨提名,但法官法規定司法官若要參選立委,應在這屆立委屆滿一年前辭職或退休,王十月才離職不符合法定資格,失去提名機會。但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中選會暫時讓他登記及檢評會不得評鑑,結果如何還未裁定出來。
自認合法 想選立委又不服規範
王全中胞妹與蘇姓友人有投資糾紛,王全中接受胞妹委任,在委任狀的受任人欄填「王全中」,下方寫「律師資格詳卷」附上律師證書證明,向法院聲請擔任胞妹的辯護人,但遭駁回。
王不服,多次聲請法官迴避,表明他有律師證書,並認為自己擔任被告辯護人,無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他為此亮出檢察官名號,仍無法撼動法官,反倒驚動投檢,將他移送檢評會。
王全中辯稱沒在委任狀記載自己是律師,僅檢附律師證書,堅持要當辯護人的目的是要到庭執行交互詰問,書類中雖然記載他是律師,但那是別人的錯誤,非他所犯。
不過檢評會認為他違法事證明確,並指稱,王全中二○一二年就曾違法代理親屬的行政訴訟案件,當年僅「促其注意」,未料他未加警惕,反又替胞妹訴訟,評鑑後決議移送監察院。
撤職就無法回任 律師也當不成
監察院審查若認為有彈劾必要,將送職務法庭審議,判決結果只要是免職或撤職,王全中不僅無法回任檢察官,連律師都當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