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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猥褻2少 賠錢換免關 檢不准易科 袈裟魔入監

    苗栗縣造橋鄉「晏修精舍」住持「釋一玄」猥褻2少年,檢指他犯行難容忍、應矯正,不准易科,應入牢。(資料照、整理:彭健禮)

    苗栗縣造橋鄉「晏修精舍」住持「釋一玄」猥褻2少年,檢指他犯行難容忍、應矯正,不准易科,應入牢。(資料照、整理:彭健禮)

    2019/10/06 05:30

    二審判2年 得易科罰金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造橋鄉「晏修精舍」住持「釋一玄」六根不清淨 ,連續猥褻2少年,其中1人身心受創,一度想輕生。一審將住持判應執行1年8個月徒刑、另8個月得易科罰金;上訴後二審改判共應執行2年、都可易科罰金。不過,苗栗地檢署認為,各國對犯兒少妨害性自主罪案都無法容忍,依職權不讓他易科罰金,並於本月1日將他發監執行。

    「釋一玄」本名伍聖傑,去年藉教導學科機會,與當時15歲的A少年及其家人熟識,未料竟以會考結束應放鬆、申請獎學金等由,邀A少年到精舍過夜,進而猥褻,前後共4次。事後送水晶項鍊、名牌球鞋等物,要求不要張揚。

    A少年情緒大受影響,求助雙親,因伍男向A少年雙親灌輸「你兒子有說謊習慣」的想法,導致A少年得不到雙親支持,痛苦得想輕生。直到他向導師傾訴,伍男的犯行才曝光。警方搜索晏修精舍,發現伍男還拍攝B少年的不雅照。

    伍男於檢警偵辦時,百般狡辯、否認犯行。承辦檢察官於起訴書中,引用佛經「大般涅槃經」卷七,痛斥他是「披著袈裟的魔鬼」。移審苗栗地院後,被告才認罪,爭取免關。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考量被告支付80萬元與A少年和解,並獲少年父親原諒,撤銷一審判決,將4次猥褻犯行各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同時維持原一審判處可易科罰金的部分,合併後共應執行2年、均得易科罰金,可免入獄。

    檢指犯行難容忍 應矯正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表示,苗檢收到台中高分院判決書後,執行科檢察官1日開庭聽取伍男意見陳述,綜合考量認為伍男有接受矯治的必要,依職權不讓伍男易科罰金,命令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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