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勒脖3分鐘非故意 分屍女友逃死刑
吳茂騰殺死女友分屍,被判無期徒刑。(記者王捷翻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有家室的吳茂騰今年1月8日與外遇的張姓舞廳小姐談分手破局,勒死張女伴屍一夜後,一早到五金百貨買鋸子、清潔劑,還買了大罐飲料解渴,邊喝邊分屍,切成7大塊後丟棄。台南地院開庭時,吳辯稱「只勒她的脖子3分鐘,並非15分鐘,不是故意殺人」,希望逃死,法官不接受吳的辯詞,但認定他坦承犯行、無前科、有教化可能,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死者兒子認為,吳茂騰根本沒有教化可能,希望判他死刑,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並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台南市警一分局1月24日受理張女的兒子報案母親失蹤,兒子指母親1月初消失,沒再去舞廳上班,可能遭遇不測。警方懷疑與吳茂騰有關,跟監發現有家室的吳男周旋在4位女子間,2月1日清晨找到張女轎車,查出吳是張女轎車的最後使用人,吳曾開去洗車,突破吳男心防承認殺人。
法院認為吳坦承犯行,但爭執他勒張女脖子只約3到5分鐘;但法醫認為,若沒有一定力道壓住脖子15分鐘以上,舌骨不會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