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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車牌、剪指甲...戀童狼擺明想滅證

    黃中琦在竹北高鐵特區犯案。(記者蔡彰盛攝)

    黃中琦在竹北高鐵特區犯案。(記者蔡彰盛攝)

    2019/09/28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偵辦高鐵特區之狼的新竹檢方認為,惡狼黃男規劃已久,尤其隨機在公共場所挑選女童為目標,犯行駭人聽聞,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得手後又刻意修剪指甲,建請院方從重處以最高刑度,且起訴移審給新竹地院後,仍應繼續羈押被告。

    檢方指出,黃男聲稱懸掛偷來的車牌,是在躲避罰單,當時本來要去買晚餐,他是臨時起意。

    稱臨時起意 被揭穿

    檢方認為,他大費周章拆卸車牌,若僅是躲避交通罰單,何以要在人煙罕至的產業道路拆換車牌?且犯案路徑店家稀少,要買晚餐說法可疑。

    且若僅為躲避罰單,又何須刻意關閉手機隱匿行蹤?事後還將作案車牌棄置河裡,並於查獲時檢查其雙手,早有刻意修剪指甲痕跡,可見黃男對被害女童下體受傷出血早有認識,顯示作案前早已規劃縝密,謀劃如何避免查緝。

    檢方認為,對被害女童而言,當虎視眈眈的被告從旁經過,以其心智單純無邪的稚齡,天真的以為被告只是路過運動的陌生人,怎麼會想到自己早已淪為獵物,而遭一路尾隨。

    檢建請法院判最重刑

    檢方提到,黃男雖無前科,但參酌大法官會議第665號解釋文與最高法院裁定意旨,被告所犯均為可判7年以上徒刑的重罪,不可輕饒,且應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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