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350萬肥貓 退將任欣桃董座還貪
前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孫玦新。(資料照)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退輔會轉投資事業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欣桃公司),曾官拜中將的前董事長孫玦新與前任總經理邱希庚,被控指示會計人員簽發「公關費」、「交際費」等,並A走應繳回的超領薪資1503萬元,桃園地檢署昨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將孫玦新、邱希庚等4人提起公訴。
孫玦新曾任陸軍副司令、國防部中將常務次長等職,退役後於2013年10月接任欣桃公司董事長,年薪約350萬元,直到2018年1月才卸任;而邱希庚從2003年接下欣桃公司總經理一職,今年2月因此案被搜索後,隨即自請退休。
董、總薪水 都比部長高
依照規定,欣桃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每月支領薪資總額,不得超過中央部會首長的每月給與,且當年度的績效獎金等非固定收入總額,不得超過月支薪俸等固定收入,超過部分應繳回退輔會安置基金。檢方指出,邱希庚、孫玦新不想將超領的薪資與獎金繳回,涉指示郭姓財務經理、宋姓會計組長巧立名目核銷,中飽私囊。
檢方調查,2014到2017年間,邱希庚多次在簽呈上以手寫「加入董事長及總經理各領取獎金金額」的批示,並以「交際費」或「其他費用」核銷,估計4年間與孫玦新分別A走670萬5000元。邱希庚又指示承辦人員上簽呈請示發放孫玦新與他的「公關費」,經他批准後,再由宋姓會計組長、郭姓財務經理完成購買郵政禮券等核銷程序,邱又A走96萬元、孫拿到66萬元。
孫玦新稱不知情 仍起訴
孫玦新供稱,不知道所領薪資與獎金總額已超過上限,且財務業務都由邱希庚負責,他自己不知情;但其說詞未被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