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有成 上半年沒收逾36億
2019/08/08 05:30
檢警查緝門檻降低 效能大躍進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灣近年致力配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強化洗錢防制能力,前年六月修正「洗錢防制法」降低檢警查緝門檻後,成果績效大躍進!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最新統計,今年上半年警方查獲五三四件洗錢案,抄沒不法金額高達三十六.八八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八倍。此外,警方半年來至少斬斷近百個透過洗錢手法「錢進中國」的不法管道。
斬斷近百洗錢管道 阻錢進中國
警政署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國警方查獲經濟犯罪案件計三五六九案,雖只比去年同期三四三三件略增百餘件,但其中查獲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高達五三四件,比去年同期一二七件多出三.二倍,查獲的不法金額從四.○八億元大增至三十六.八八億元。若與前年相比,成長幅度更驚人,前年警察機關查獲五十三件洗錢案,不法金額十三.二七億元;由此顯示,自二○一七年以後,政府洗錢查緝效能大幅提升。
著重於追查金流 削弱犯罪規模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政策組長蔡佩玲分析,這個成果可歸功前年六月修正施行的「洗錢防制法」新制,該次修法把洗錢罪的前置犯罪門檻從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調整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之罪,並將過去業務侵占、詐欺等罪須達五百萬元以上犯罪所得才構成洗錢的條件刪除。
蔡佩玲說,該次法律修正不只帶來形式、數字上的意義,也在實質上反映兩大部分,一是過去檢警逮獲詐欺、業務侵占等罪的嫌犯,犯罪所得很難追回,修法後因為也構成洗錢犯罪,提供檢警進一步追查、查扣金流的法源,成為洗錢防制效能驟升的原因之一。
其次,過去警方是以起訴人數做為績效、敘獎指標,現今更著重於追查金流,整個制度的改變,讓犯罪集團越來越難入手不法所得,進而在某種程度上減弱犯罪者的意願與規模,對整體治安的維護有相當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