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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溜班釣魚種菜 移送監院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被經常於上班時間不假外出,跑去釣魚及種菜,司法院人審會昨通過將他移送監察院。(記者塗建榮攝)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被經常於上班時間不假外出,跑去釣魚及種菜,司法院人審會昨通過將他移送監察院。(記者塗建榮攝)

2019/07/24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被檢舉經常於上班時間不假外出,政風單位接獲情資立案調查,跟監發現他竟跑去釣魚及種菜,還涉及不實申報加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請他到會說明,但不採信其辯詞,認定他「言行不檢」,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至於虛報加班一事,人審會認為仍有討論空間,「差勤不實」暫不成立。

台南地院朱中和 有懲戒必要

朱中和昨赴人審會說明,對他在上班時間溜去釣魚、種菜等情陳述意見,但人審委員未認可他的辯解。至於不實申報加班部分,人審會認為朱中和事後才上網填加班單,虛報的時間只有一次一小時,「不能排除」記憶有誤而填錯的可能,認為證據還未達到構成故意違失的心證,決議此部分不移送監院。

司法院表示,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活動,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五條規定,且具常態性,違失情節重大,為維護司法信譽,認有移送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決議通過將他移送監察院。

懲戒最輕是申誡 最重則免職

按照往例,司法官違失的案子移送監察院後,極可能面臨彈劾,一旦彈劾文送到職務法庭,就算最後懲戒的結果是力道最輕的申誡,亦影響清譽甚深、重創審判威信,此外,也將拿不到考績獎金,以及管制升遷五年;最重的懲戒則是免職。

人審會昨還討論桃園地院法官毛松廷懲處案,他在審理一件再審及訴訟救濟案時,被案件當事人發現他是前案法官,具狀聲請迴避,但毛法官未自請迴避,也未把聲請迴避的案件分給其他庭審理,逕自做成裁定;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他違反辦案程序、職務規定,建請人審會口頭警告,人審委員接受法評會建議,發佈口頭命令促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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