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赴港澳33次 高市警2大過免職
高市警官擅赴港澳多達33次,警署祭重罰二線二星警官免職連座主,由市警局副局長王欽源召開記者會宣布。(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姚岳宏/綜合報導〕高市警局刑警大隊「勵德專案」查出張姓警務員2017至2019年間,未依規定事先報備赴港澳,多達33次,督察室另懷疑他把合計4天半公假挪作他用,未用於公務處理,也曾請假赴日本旅遊卻直奔澳門,是否涉偽造文書將調查釐清,昨先對張員記兩大過免職,並連坐主管考督不周責任。
主管考督不周 連坐處分
副局長王欽源表示,張姓警務員已違反「警察機關辦理員警赴大陸地區作業規定」,各警察機關對所屬官警出國或赴大陸、港澳地區,未依規定申請或報備,33次擅赴香港、澳門地區行為,已嚴重影響警譽,報請張員記兩大過逕予免職,追究相關幹部人員考監責任,若涉有虛偽請假偽造文書部分,將依規定移送法辦;對於將被免職,張說不服會申訴。
為防類似案件再發生,避免衍生風紀案件,警政署啟動全國警政機關清查有無其他員警擅赴港澳。
有官警透露,警察掌握的機密層級太低,幾乎不太可能是對岸要吸收的對象,且如真要被對岸吸收的話,「頻繁出境反而會被懷疑」,包括張員在內的部分員警經常進出港澳,應都是為了去賭場「試手氣」,又怕次數太頻繁被督察單位盯上,才未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