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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4大症頭 草率、偏見、無能、態度差

桃園地院(見圖)法官何宇宸因押人逼供粗暴審案被送人審會審議。(資料照)

桃園地院(見圖)法官何宇宸因押人逼供粗暴審案被送人審會審議。(資料照)

2019/05/04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官信任度始終在低檔徘徊,連司法院長許宗力都感嘆「命懸一線」,試圖找藥方解救,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直言淘汰機制出了問題,並列出恐龍法官的四大症頭,說明有些人確實不適任法官。

法官信任度落低檔 司改會籲落實評核

林永頌表示,經過長年法庭觀察及處理申訴,發現「態度」是恐龍法官最常出現的問題,其中又可分出幾種態樣,有的是用羈押逼認罪,口氣很差很大聲,有的諷刺消遣當事人,有的甚至不給當事人說話,之前桃園就有一位法官命令當事人起立立正,要求當事人除了認罪,其他話都不能說,否則就要押起來,非常荒謬。

其次為「草率」,這類型法官通常態度沒問題,但很有自信,自覺不用詳閱卷宗就可開庭,一開庭就看得出沒做功課,不知道案情是什麼,典型的「課前不預習、上課不專心、課後不複習」,每次開庭只會說「原告請陳述意見」、「被告請答辯」,完全不針對重點問問題,延宕審理進度。

第三是「偏見」,林永頌說,法官應為中立客觀的審判角色,藉由一次又一次的開庭審理逐漸形成心證,最後評議,不過,部分法官可能受到生活環境、內心的信仰結構、外在的壓力等種種因素,對案件預設立場,這種法官最明顯的表徵就是只開一、兩次庭,就不讓當事人說話,甚至在當事人陳述意見時予以反駁,淪為「未審先判」。

最後,林永頌認為有的法官只是單純「無能力」審案,這種人沒有以上三種問題,辦案也很認真,但就是找不到重點,也整理不出爭點,沒有節奏,判斷能力不足,判決理由說不清楚,從頭到尾都是瞎忙,漫無章法,明顯不適任。

林永頌說,法官養成環境多是跟著前輩學習,或跟合議庭的其他成員看齊,很難看到其他庭的長處,眼界較為侷限;司法院若要淘汰這些人,應落實評核,細究當事人的投訴,方能挖出恐龍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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