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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群組罵主管 8女判賠23萬元

    開群組罵主管,桃園地院判其中8人須共同賠償周女23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開群組罵主管,桃園地院判其中8人須共同賠償周女23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2019/04/30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某科技公司員工私開「反惡勢力入侵」LINE群組,謾罵周姓女主管、發洩情緒,周女得知提出民事損害名譽權告訴,桃園地院判其中8人須共同賠償周女23萬元。

    周女曾在桃園市某知名科技公司擔任主管,她指控,任職期間有5個同部門下屬及另3名公司同仁,只因忌妒她的領導管理受上級重用,私下開設「反惡勢力入侵」LINE群組,還拉7名外人進入,在上班時間不時以難聽字眼謾罵、抹黑她,用字遣詞極為不堪,還流傳到其他單位。

    周女指控,去年2月經同事轉告才知此事,但她早已飽受流言所苦,不只名譽掃地還罹患憂鬱、焦慮症,去年10月受不了而選擇離職;她輾轉蒐集到群組的對話,包括罵她「瘋婆」、「妖婆」、「把研發經費挪用當出差費」、「根本詐騙集團首腦」、「瘋人院跑出來的」、「她好像皇帝身邊的宦官」等語,甚至有人改編歌曲「茉莉花」消遣她,因此對群組內部分人提出損害名譽權告訴,並求償共115萬元。

    法院調查時,周女昔日下屬雖稱,周女情緒控管不佳眾所皆知,他們曾多次向人資部反映,都無法改變周女霸凌下屬行為,才會開立群組相互安慰、宣洩情緒,而群組是不公開的,且周女身為主管,他們評論管理方式屬可受公評之事。

    法官認為,周女下屬等人在群組中的對話,許多流於謾罵、無證據言論,已超出可受公評範疇,這些言論也擴散到其他單位,周女求償有據,但審酌侵害程度,判其中8人各須賠償2到5萬不等,總計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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