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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色法官婚外情未遂 法官陳志祥送監院議處

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資料照)

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資料照)

2019/03/29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去年任職務法庭法官時,就一件性騷擾案上媒體說明改判理由,司法院、法官協會、司改會認為不妥,具狀請求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日前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申誡;陳志祥則以「謝謝關心」低調回應。

性騷擾案當事人是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上月被職務法庭改判免職)與女助理,陳志祥上節目稱「那是一個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沒成功的個案」,而來賓問「女助理閉上眼睛知道會被吻嗎?」陳志祥答「一般人都知道閉上眼睛之後,後面會有什麼動作」等語,被認為違反法官法與法官倫理規範。

法評會指出,陳志祥言語忽略法官及助理間的權力落差,易引起公眾質疑審理公正性,甚至造成女助理的人格受到不當誤解;而陳在判決書尚未公開前,就在節目談論判決中未出現的內容及個人評論,違反不得揭露或利用因職務所知悉的評議內容等非公開訊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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