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交不甘當小王逼離婚 人妻輕生獲救 偷情曝光
情境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李姓義交與小吃店鄭姓女服務生交往,鄭女婚後仍3度與李男共赴摩鐵,李男還多次逼鄭女與丈夫離婚,鄭女不堪壓力,前年仰藥自殺未遂,丈夫才驚覺有「小王」,怒告李男妨害家庭。
高雄地院簡易庭判李男5月,上訴後地院合議庭法官以李男已賠償20萬元,改判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高雄地院簡易判決指出,李男2014年擔任義交時,在鳳山區某小吃店認識鄭姓女服務生,交往1年多分手後,從鄭女同事口中得知她已婚,不料2人又聯絡上,舊情重燃,2016年11月間,曾3度上汽車旅館偷情。
李男多次揚言公開婚外情,欲逼迫鄭女與丈夫離婚,鄭女疑因不堪壓力,2017年8月間在家中輕生,幸好被家人發現送醫獲救,在外地工作的丈夫趕回家,追問後得知妻子外遇,怒告李男妨害家庭。
李男雖承認發生性關係,卻辯稱鄭女隱瞞已婚再和他交往,後來知情,鄭女稱「會處理負起責任」,才3度到摩鐵發生關係;鄭女也坦承婚外情,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李男涉嫌與鄭女通姦,又給鄭女不小壓力,依3個相姦罪各判2月徒刑,合併執行5月。全案提起上訴,法官改判3月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