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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前也未婚生子/21歲未婚媽養不起 神明前淹死男嬰棄屍

    劉女涉嫌在住家附近土地公廟水槽,將兒子淹死,棄屍草叢。(記者彭健禮翻攝、翻攝自劉女臉書)

    劉女涉嫌在住家附近土地公廟水槽,將兒子淹死,棄屍草叢。(記者彭健禮翻攝、翻攝自劉女臉書)

    2019/02/25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21歲劉姓女子未婚生子,她無力養育,將出生6天的兒子抱到土地公廟的水槽,狠心將男嬰淹死後丟棄草叢,並以「把孩子送給乾爹養」瞞著家人,因未依規定報戶口,這起殺嬰悲劇才曝光;劉女雖懊悔不已,一度淚崩說:「對不起兒子,若有緣,希望再當她兒子!」但苗栗地檢署認為劉女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警調查,劉女高職肄業,曾在電子遊藝場擔任開分員,4年前也曾未婚懷孕,並產下1子;劉女與孩子的爸原本要結婚,但男方因強盜案被判刑入監,兒子由男方家人認領扶養。

    劉女後來另結新歡,與對方不歡而散才發現懷孕,因沒錢墮胎,加上劉女的母親得知想抱孫子,她遂順從母意,將孩子生下來。

    劉女去年12月15日將男嬰產下後隔天先行出院,21日將男嬰接回家後,發現家中沒人,竟抱著男嬰到離住家50公尺的土地公廟,涉嫌在廟內水槽將男嬰淹死,再丟棄在住家附近的變電箱後草叢,並瞞著家人推說:「把孩子送給乾爹養了!」

    新生兒出生60天內要報戶口,劉女遲遲沒有申報,衛政單位根據醫院生產紀錄通報,發現男嬰都沒有接種疫苗,派員前往訪查時,劉女稱:「我沒有生產,僅是去切腫瘤!」啟人疑竇,報警協助。

    劉女面對警方查訪謊稱:「把孩子送給乾爹養了!」經警通知「乾爹」到場,劉女才吐露實情稱「本來就沒打算留下來,也無力養育」,製作筆錄時淚崩表示對不起兒子。

    檢警前天在劉女供稱的棄屍點,發現以塑膠袋打包的男嬰遺體,打開發現男嬰用毛毯包覆,身軀腐爛,除了小腿、腳掌較完整外,幾被蛆蟲啃食,僅剩骨架及隱約可辨識的內臟,將於今解剖釐清死因。

    記者走訪劉女住家,劉母應門,對女兒涉嫌殺孫不願回應,透過門縫,隱約可見劉母眼眶泛紅。

    葉姓里長說,劉家曾是低收入戶,劉父青光眼嚴重,僅靠按摩維持家計,劉母是印尼新住民,近幾年語言比較流利後,偶爾會外出打零工;劉女較貪玩、不喜歡讀書,但也不是個壞孩子。街坊對於發生此事,也都感到訝異、難過。

    社會處︰可協助安置收養

    縣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說,各縣市政府都提供未婚懷孕相關諮詢、輔導,若當事人及家人沒有能力或沒有意願養育,也可由政府介入協助安置及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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