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上銬還監 愛妻淚送
林益世妻子彭愛佳現身法院。(記者羅沛德攝)
更一審庭訊 草草結束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收賄6300萬元,高院判刑13年半,最高法院已就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另將被控違背職務收賄罪的部分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昨提訊服刑後首度現身的林益世,林以五分頭造型出庭,因律師尚未閱完卷,庭訊草草結束。林益世還監時戴上手銬,林妻前主播彭愛佳見狀,情緒激動不捨落淚,淚眼相送。
特偵組指控,林益世涉嫌在2010年擔任立委時,協助地勇公司陳啟祥取得中鋼子公司中聯爐下渣契約及轉爐石契約,收受6300萬元賄賂,另被控協助地勇和中聯公司續約等,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將林依違背職務收賄、不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等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一審依公務員恐嚇得利罪判林5年半、財產來源不明罪則判兩年,合併判林7年4月。
林益世在法警戒護下出庭。(記者羅沛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