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多運2箱鹹豬肉 4理貨員貪心暗槓吃官司
檢方指出,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加以侵占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爽快分享,也一起吃上官司!
新竹縣竹北市嘉里大榮物流公司新竹低溫物配站4名理貨人員,日前在整理貨物時,發現2箱鹹豬肉未在顧客托運的貨單之列,屬於多餘貨品,4人未往上呈報,竟就地分贓帶回加菜,後來業主發現多送貨物,向大榮物流公司詢問後,調閱監視器才知貨品竟遭自家人暗槓,立即報警偵辦,新竹檢方將4人均依業務侵占罪提起公訴。
據了解,被侵占的每箱10斤重鹹豬肉,售價1450元。4名員工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檢方認為他們均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由於4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屬可取,且積極與公司達成和解,4人均已賠償損失,加上受損財物並非巨大等情,最後建請院方從輕量刑。
檢方指出,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加以侵占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