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青年成植物人 判無罪
機車騎士與乘客遭轎車猛烈撞擊後倒地。 (資料照,記者湯世名翻攝)
毒蟲連闖3關 公共危險及毒駕致重傷害都無罪
〔記者張瑞楨、湯世名/綜合報導〕賴姓男子吸毒後開車遇到警察,為甩掉警車,一路從台中狂飆30公里到彰化,沿途還闖紅燈、逆向行駛,把機車雙載的吳姓青年撞成植物人,不過,台中高分院以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且載吳男的機車騎士闖紅燈,賴男不論超速與否,都無法避免撞車,另起訴書沒詳實記載賴男的危險駕駛行為,賴男因此連闖3關,公共危險及毒駕致重傷害罪都獲判無罪定讞。
甩警車逆向闖紅燈
判決書指出,賴男前年3月3日凌晨0時許,吸K他命後,開車於中市北屯區遇警察巡邏車,他猛踩油門逃離,一路狂飆,還有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警車緊追不捨,凌晨1時許追到彰化市,賴男撞上闖紅燈、由許男騎乘的機車,造成後載的22歲吳男重傷成植物人,彰化地檢署以吸毒致不能安全駕駛的公共危險罪及毒駕致人重傷害罪,對賴男提起公訴。
法官︰未達不能安全駕駛
彰化地方法院認為,警車行車記錄器顯示,賴男開車與警車追逐約25分鐘,曾多次超車試圖擺脫警車,並沒有行車不穩現象,賴男確實吸毒,但沒有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公共危險罪判無罪。
至於毒駕致重傷害罪,彰化地院指出,警方證稱,撞車前,警車已放棄追逐,原本高速疾駛的賴男,車速也降至約80公里,但警方無法確定許男確切的車速,賴男撞到機車,警車立即停車,逮捕賴男並協助處理車禍。
車禍主因機車闖紅燈
彰化地院認為,車禍鑑定結果顯示,車禍主因是機車闖紅燈,該路段限速70公里,如賴男沒超速,須在57公尺前發現闖紅燈的機車,才有足夠煞車距離,賴男見到機車時,只剩45公尺反應距離,縱使賴男依限速70公里行駛,也會造成撞車結果,賴男沒有肇事責任而判決無罪。
危險駕駛 檢未詳實記載
彰化地檢署上訴二審,並指賴男與警車追逐時,有違規左轉、行駛路肩、違規變換車道、紅燈右轉、行駛分向限制線、逆向行駛、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見解同一審,認為賴男車禍前,雖有上述危險駕駛行為,但檢方起訴沒有詳實記載,也沒有引用這些危險行為佐證賴男犯罪,許男撞車前也已減速,法院沒有義務調查此部分不利賴男的證據,維持無罪確定。
闖紅燈騎士 判10月
彰化檢方昨表示,尊重法院的認定與判決。而騎機車闖紅燈的許男,則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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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與乘客遭轎車猛烈撞擊後倒地,現場遺留2頂安全帽及車輛零 件。 (資料照,記者湯世名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