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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檢智商才66 法官判免囚

    警方逮捕詐欺集團車手,圖非本案當事人。
(資料照,記者黃佳琳翻攝)

    警方逮捕詐欺集團車手,圖非本案當事人。 (資料照,記者黃佳琳翻攝)

    2018/01/08 06:00

    比一般國小兒童低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南投縣21歲廖男假冒檢察官,向張姓婦人拿取內有50多萬元存款的提款卡,還沒提款就被逮,法院審理時,發現廖男經醫院診斷為先天智能障礙,智商僅66,比一般國小兒童低,且他僅扮演車手角色,南投地院給予減刑,輕判徒刑6月,不能易科罰金,廖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以雙方和解為由,宣告緩刑2年,免除他的牢獄之災。

    判決書指出,台南市張女去年7月13日接到詐欺集團電話,騙徒假冒警官及檢察官,謊稱張女涉入洗錢案,必須把提款卡與密碼交給檢察官監管,否則會拘捕入獄,同年月17日下午,廖男假冒檢察官持假公文與偽造的地檢署印章,向張女取得內有50多萬元存款的提款卡,離去時被警方逮捕。

    南投地院審理時,認為廖男觸犯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及3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的加重詐欺罪,可判處1至7年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廖男智商僅有66,醫院診斷為先天智能障礙,學習力差、智能偏低,另外,廖男僅扮演拿取提款卡角色,尚未領到錢就落網,落網後坦承犯罪,協助警方指認2名共犯,犯罪時間短,也尚無收入,依刑法第59條「情節輕微,顯可憫恕」減刑,依加重詐欺輕判6月徒刑,但他觸犯本刑5年以上的罪名,不能易科罰金。

    雙方和解 緩刑2年

    廖男委由律師上訴二審,指自己被羈押72天,已獲得張女原諒,盼再減刑,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妥當,據此駁回上訴,不過,考量他已取得張女原諒,宣告緩刑2年,讓他不用入獄,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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