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長期製造噪音 判禁吵再賠25萬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賴姓一家人被控從2011年起,不分晝夜、不定時製造噪音,樓下胡姓鄰居不堪長期受擾,憤而向法院提告要求排除侵害;由於賴家人根本不理法院,既不出庭也沒提出書狀,加上胡家人提出錄音光碟等證據佐證,新北地院昨判賴家人未來不得再發出各種噪音,且另須賠償25萬元。
住在新北市樹林區的胡家人指控,樓上賴姓鄰居從2011年起,就不分晝夜地長期製造噪音,有時是大聲播放音樂、喝酒喧囂,有時則是連續拖動桌椅、掉落重物或敲擊地板,甚至沒事就在家跑步、跺步等,經過多次溝通仍屢勸不聽,導致家人被長期噪音騷擾到罹患失眠、焦慮等疾病,因此希望法院能以判決排除侵害,並要向賴家人求償45萬元。
新北地院幾次傳喚,賴家人不僅均未出庭抗辯,也始終不提出書狀陳述,法官認為賴家人不到庭說明,應視同默認胡家人的指控,加上胡家人提出員警處理紀錄、錄音光碟等具體證據,足堪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