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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車不成派出所前持棒攔車 男吃4罰單

    方姓駕駛因超車糾紛違規,被警方開出4張罰單。
(記者曾健銘翻攝)

    方姓駕駛因超車糾紛違規,被警方開出4張罰單。 (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8/01/01 06:00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太囂張!新北市55歲方男前天開車行經淡水區中山北路一段,為超越27歲林男的小轎車,一度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卻因超車沒超成滿腹怨氣,竟尾隨對方,在距離水碓派出所不到20公尺處,闖紅燈將林的車攔下,林將車開到路邊,方卻在路中央下車,持球棒作勢打人,警員聽見吵鬧聲出外查看,當場制止方男,並依闖紅燈等開出4張總計9300元的交通違規罰單,方男直呼:「這下虧大了!」

    前天下午1時許,水碓派出所值班警員聽到外頭有男子叫囂聲,警員外出查看,發現方男拿著球棒,對著林男叫罵,警方上前勸阻,得知2人在不遠處爆發行車糾紛,林男遭對方尾隨,因害怕受攻擊,才將車子開到派出所求助,方男向警方供稱,當時想超車沒超成,認為林男故意不讓,才心生不滿攔車理論。

    方男攔車阻人去路的行為,已涉及刑法的強制罪,但林男事後不願提出強制罪告訴,警方檢視行車紀錄器,發現方男不僅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還逆向行駛、闖紅燈,最後拿著球棒在路中央行走攔車,短短5分鐘內就違規4項,淡水分局表示,針對方男不當駕駛行為,如闖紅燈罰5400元、跨越雙黃線罰1800元、逆向行駛罰1800元,以及行人無故在路中央逗留罰300元,警方根據違規事項,將依法開出4張總價將近萬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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