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云骨灰罈吸金79億 二審逆轉有罪全沒收
慶云董事長陳慶雲(前)二審被判刑。(資料照)
4.6萬買骨灰罈 用來煮佛跳牆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慶云生前契約公司以俗稱老鼠會的伎倆,搭配「輕鬆成億萬富翁」宣傳詞,將成本2000元的骨灰罈,以每個4萬6000元賣給10萬多名會員,吸金79億多元,一審認定是商業販售行為判無罪;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會員買骨灰罈是為了進入組織拿獎金,不少會員把骨灰罈拿去插花、煮佛跳牆、裝糖果,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判董事長陳慶雲及陳妻鄒淑芬各3年、2年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宣告沒入不法所得79億2621萬餘元,可上訴。
慶云生前契約公司總公司位於苗栗縣,由陳慶雲夫妻擔任董事長與經理,苗栗檢調2014年10月搜索時,發現慶云公司會員達10萬1485人,共賣出17萬3249個骨灰罈。檢調追查,慶云運作方式是把成本低的骨灰罈高價賣出,但骨灰罈只是幌子,實際是以俗稱老鼠會的手段傳銷,繳1000元會費及買1至3個骨灰罈,才能入會當會員,買1個稱為小股東,買3個稱為大股東。
鼓吹下線 輕鬆成億萬富翁
入會後可再介紹親友加入會員,每介紹1人獲8000元推薦獎金,新會員成為介紹人的下線,下線可以再拉下線,人數愈多,組織獎金愈高,還能再領輔導獎金、競賽與分紅獎金。檢調還查獲「講師」宣傳稿,講師會鼓吹當大股東賺得更快,號稱「每條通路可賺650萬元,輕輕鬆鬆成為億萬富翁」、「相信的人,會跟我一樣得一億,不相信的人會得兩憶,失意跟回憶」。
全案起訴後,苗栗地院認為市面上同等級骨灰罈,價格在3萬餘元至7萬元之間,慶云公司骨灰罈一個4萬6000元,沒有比較貴,而骨灰罈成本低是因為大量採購壓低價格,慶云公司也確實把骨灰罈交給會員,不是假買賣或「商品虛化」,判決無罪。
骨灰罈變虛擬交易媒介
台中高分院認為,骨灰罈成本2000元,僅佔售價4.3%,比一般傳銷商的成本26%,明顯偏低。此外,法官傳喚慶云會員證稱,買骨灰罈目的是「架構人際通路賺錢」,平常把罈拿去插花、種花、放糖果當聚寶盆等,還有用來燉佛跳牆,認定骨灰罐是「虛擬的交易媒介」。
慶云董事長陳慶雲之妻鄒淑芬(左二)二審被判刑。(資料照)
苗栗檢調單位所查扣的骨灰罐,因內膽的防震套為不銹鋼材質,被會員用來燉煮食物等用途,圖為模擬內膽被用來做鍋子的畫面。(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檢調單位調查慶云公司利用骨灰罐吸金案,所查扣的骨灰罐,內膽還是不銹鋼材質。(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慶云公司苗栗總公司櫃檯人員坦承接到不少要求解約退費電話,強調會依規定辦理退費。(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慶云公司在電視的廣告。(擷取自慶云通路事業)
一、二審見解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