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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一罰 戀童狼 最高可判30年

兒遭性侵母自責示意圖

兒遭性侵母自責示意圖

2017/12/07 06:00

可參考美國梅根法案公布個資 讓家長提防惡狼

〔記者項程鎮、溫于德/台北報導〕有關性侵兒童犯的個資,目前並沒有對社會大眾公開 ,致民眾無從提防戀童狼,成為社會治安隱憂,像5歲男童遭歐陽大智性侵,男童的媽媽要是知道他就是戀童狼,怎可能把兒子交給他照顧。

美國新澤西州7歲女童梅根遭有性侵前科的鄰居誘入家中姦殺,地方政府因此通過「梅根法案」的法律,規定性侵犯資料須公布在網路上,後來還規定,「犯行嚴重的性侵犯搬入社區,政府單位須email給社區居民警示」等新措施。

「梅根法案」有兩大重點,分別是對性侵犯實施「登記報到制度」和「公開照片等個資制度」。用意是透過公開性侵犯身分及行蹤,提醒社會大眾注意防範。

至於國內,資深檢察官指出,根據衛福部主管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和子法,雖未完全實施美國梅根法案內容、公開性侵犯個資,但已參考梅根法案精神,對性侵犯採取登記報到制度、警方不定時查訪,及教育機關和補教機構等特定單位,可查閱性侵犯資料。

資深檢察官表示,我國未完全採用美國梅根法案,有一部分原因是考量有些性侵被害人與加害人間,有親友關係或彼此熟識,如公開性侵犯個資,可能導致被害人浮出檯面,另外,公開個資等於貼上標籤,不利性侵犯改過向善。

白玫瑰︰重懲惡狼避免更多孩子遭侵犯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昨透過臉書指出,常常看電視上律師說,自己的當事人其實沒有罪、或罪行不重大,只是當時社會氛圍(白玫瑰運動),才被判刑或判太重。

看看這個案例,也發生在那些年,當時如果不是判5年是判20年,會多這些受傷的孩子嗎?還有監所治療可以確實點嗎?治不好依法該到專區,為什麼不用?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指出,法官決定此類被告刑期時,單一罪刑約以10年刑期為準,而本案被害男童多達4人,推測犯罪次數更達50次之多,若以一罪一罰分計,判刑長達500年,合併執行後最高可判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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