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爭議》 棄中國籍 中配︰別剝奪我當台灣人權利
已放棄中國籍的應金蘭,因台灣的戶籍也被撤銷,成為名副其實的「人球」。(記者邱芷柔攝)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已放棄中國籍的應金蘭,因台灣的戶籍也被撤銷,成為名副其實的「人球」,面對爭取回復身分的漫漫長路,她擔心連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沒有,懇求「別剝奪我當台灣人的權利!」
應金蘭說,當年對生活富足的台灣充滿美好幻想,經人介紹與賴男結婚,雖婚姻不美滿,但她仍珍惜台灣便利又自由的生活,認真工作養家。
應女表示,99年取得身分證後,如願成為台灣的一份子,心懷感恩,前夫出車禍、坐牢都是她在照顧、探監,100年離婚後,前夫還住在她的租屋處,沒想到卻在103年指控「假結婚」,讓她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應金蘭拿出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說,一開始面對台灣的司法及行政單位時,她提出的各種共同生活事證、證人、證詞,卻沒有人要聽,連給澄清自白的機會都沒有,所有的事證都比不上前夫的一句話,讓她十分沮喪。
應金蘭說,行政訴訟敗訴讓她跌入谷底,越想越難過,還好屏東地院民事庭證實了她的婚姻關係,還她公道,只想討回自己在台灣生活的權利,她是台灣第一個遇到這種困境的中國配偶,希望也是最後一個。
律師︰必要時聲請大法官解釋
應女的戶籍身分被撤銷爭議,關鍵在於是否涉及虛偽結婚,律師劉思龍認為,兩個法院對同一事實卻出現不同認定,必要時可聲請大法官作出統一解釋。
應金蘭的賴姓前夫昨向記者表示,他到移民署自首假結婚就是要爭一口氣,他和應金蘭結婚「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應女取得身分證後,隔年就跟他鬧離婚,還扯了一堆理由,應甚至在他們發生口角後私下去驗傷,他不甘心被騙了好幾年。
前夫稱被騙多年、無夫妻之實
賴說,應女為了要取得身分證,什麼樣栽贓的話都說得出來,像是指控他好賭、不做事、靠她養等,他認為人在做天在看,他坦然面對一切,不想跟她辯。
賴表示,他到移民署自首後,還有另外四對也用同樣的方式來台灣,應金蘭一路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最後敗訴收場,代表「假結婚」是確實的事情,但應金蘭不死心再提出民事訴訟,對於屏東地院民事庭判決結果,他無法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