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塞進車窗吹一下 警用酒測棒惹議

取締酒駕情況

取締酒駕情況

2017/08/07 06:00

〔記者王冠仁、黃敦硯/台北報導〕近來常有開車民眾反映,指稱台北市區遇到警方酒測路檢點,員警依往例示意駕駛搖下車窗;但不同以往的是,員警沒把臉湊過來聞,反而拿著一根「像指揮棒的東西」塞進車窗,要求「吹一下」,有些民眾根本不知「吹一下」的這根名稱是什麼?強烈質疑警方這樣執法合不合規定?

警政署目前規定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能使用俗稱「酒測棒」的酒精檢知器,卻有但書「不得要求駕駛人以吐氣方式判別有無飲酒」;可是仍有民眾開車遇到員警拿「酒測棒」要駕駛吹氣。

駕駛人:不符法治精神

駕駛人小陳(化名)說,當時他沒喝酒,「臉不紅、氣不喘,為什麼要我吹?」他認為酒駕害人不淺,也支持警方取締酒駕,但不認同隨意拿酒測棒要求民眾吹氣,這就好像警方在路上隨意攔查,要求路人拿出身分證受檢一般,不符法治精神。

律師劉繼蔚表示,警方拿酒精檢知器執行酒測勤務,其功用只是用來「代替員警的鼻子」,去試探駕駛人或其車內是否有酒氣,不能用來對駕駛人進行強制動作;如果可以要求民眾對酒精檢知器吹氣,那無異於拿正式的酒測器要求民眾受檢,恐欠缺執法依據。

員警:問答方式取氣體

基層員警抱怨,警政署雖有規定不得要求駕駛人以吐氣方式判別有無飲酒,但如駕駛人「開車時開窗、受檢憋氣」,酒精檢知器豈不成廢鐵?因此不少員警的現行做法,是以酒測棒抽氣孔對著駕駛人,問說「住哪裡?」「有沒有喝酒?」抽取駕駛人回答時吐出的氣體,以此「技術性」方式來執勤。

不過,也有不少員警認為「寧可錯殺一千」,畢竟酒精檢知器篩檢時間快速,「吐一口氣不痛不癢,又花不了多少時間」。

警政署表示,酒精檢知器只是酒測輔助器材,員警不可在酒測點一攔下駕駛人,就要求對酒精檢知器吐氣,必須發現駕駛人有行車不穩、臉色泛紅,或搖下車窗車內飄出疑似酒味等喝酒徵兆,才可要求對酒精檢知器吐氣,一旦出現喝酒警示,再對其進行酒測。

警政署強調,今年1月就已要求員警執行酒測時,不可用一網打盡方式,拿酒精檢知器要求駕駛人吐氣以判別有無喝酒,因這會違反比例原則,近日將會再通令要求員警注意執行酒測技巧。

警方執行酒測攔檢勤務,發現疑似喝酒的騎士後,要求騎士對酒測棒吐氣進行初步檢測。(記者王冠仁攝)

警方執行酒測攔檢勤務,發現疑似喝酒的騎士後,要求騎士對酒測棒吐氣進行初步檢測。(記者王冠仁攝)

俗稱「酒測棒」的酒精檢知器。(記者王冠仁攝)

俗稱「酒測棒」的酒精檢知器。(記者王冠仁攝)

警方執行酒測攔檢勤務。(記者王冠仁攝)

警方執行酒測攔檢勤務。(記者王冠仁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挺選手拚好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