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販毒「情堪憫恕」 檢方哀嘆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右五)與台高檢檢察長王添盛(左二),到台中與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右四)及4地檢署檢察長一起揭牌。(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楊國文/綜合報導〕行政院台中區域(台中、彰化、南投、苗栗)聯防緝毒辦公室,昨舉行揭牌儀式,多位檢察長及肅毒組檢察官在座談會中提出,一級毒品販毒案以往刑度在15年左右,現在大都判10年以下,還有許多法官引用刑法59條「法重情輕、情堪憫恕」又減刑,潑了掃毒工作冷水。
對此司法院表示,依近10年的量刑統計報告指出,沒發現以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等理由替毒販減刑有增多趨勢,各級法院應該是斟酌個案情節,採取其他適用的減刑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