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送辦 酒駕男赴派出所自焚
警方表示,吳男始終不承認自己有殺人,但DNA比對出爐,吳男持有的刀子上的血跡與鄧婦相符。(記者許展溢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62歲的陳姓男子,不滿酒駕被送辦,昨跑到開他紅單的派出所,蹲在值班台前地上引火自焚,值班警員馬上拿滅火器撲滅火勢,陳男頭部、胸部、腹部30%二度燒傷,仍在醫院救治中。
警方指出,昨天上午10點多,陳男騎機車帶著裝有汽油的保特瓶,前往太平警分局坪林派出所,面對值班警員詢問不發一語,逕自蹲在值班台前地上,朝自己身上淋下汽油,持打火機點火。警員上前制止已來不及,馬上拿滅火器滅火,並將他送醫。
警方表示,陳男上週五酒後騎車行經大源路與大源三街口,未戴安全帽又闖紅燈被攔查,酒測值0.3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陳男上週五酒後騎車被酒測。(記者許國楨翻攝)
陳男跑到太平分局坪林派出所的值班台前自焚。(記者許國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