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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酒駕肇逃 還找朋友頂罪

自小客車撞上四輪電動車後,車上2人棄車逃逸。(記者蘇福男翻攝)

自小客車撞上四輪電動車後,車上2人棄車逃逸。(記者蘇福男翻攝)

2017/04/17 06:00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高雄市六龜山區前晚發生自小客車撞四輪電動車事故,駕駛涉嫌棄車逃逸,警方追查發現,車主是任職六龜警分局偵查隊的陳姓偵查佐,警方找上門時,陳員辯稱車子是張姓友人開的,但陳員酒測值高達1.09毫克,已到爛醉程度;張姓友人雖說車子是他開的,但警方存疑。

酒測1.09 達爛醉程度

六龜警分局昨以陳員勤餘酒駕已違反品操風紀,又涉嫌肇事逃逸及冒名頂替,深表痛心決定嚴懲不貸,除將相關事證移送法辦外,並立即召開考績會,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核予陳員一大過處分,改調行政警察及服務地點,後續並就偵查起訴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六龜分局陳員 記過調職

警方指出,60多歲行動不便張姓婦人,前晚騎著殘障電動車,在六龜區太平路、平和巷口,遭一輛自小客撞擊倒地,自小客停放原地未移動,但車上2人不見蹤影,婦人左側恥骨骨折、顱部輕微出血,經送醫治療傷勢穩定。

警方根據車牌清查,發現車主竟是六龜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偵查佐,陳員當天輪休,警方3個小時後,在陳員租屋處尋獲酒醉的陳員和張姓友人。陳員指稱,他休假與友人喝酒,醉到不省人事,不曉得怎麼回家的,車子是張姓友人駕駛。張男也坦承,是他開陳員的車送陳員回家。

張男也坦承開車

警方對2人酒測,陳員酒測值高達1.09毫克,張男為0,警方懷疑陳員酒駕肇逃,再找友人冒名頂替,對兩人說詞將進一步釐清。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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