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來車 走路靠左較安全

走路安全宣導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指出,每年都有宣導行人走在沒有人行道的路上,要面向來車。事實上,國內交通法規從未規定「靠右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僅規定行人應「靠邊走」。
不過,教育交通安全教學手冊在69年制訂的版本中宣導「靠右走」,才讓國人無形間養成與車輛「同向行走」的危險習慣。
道安會表示,大概5、6年前有委託運輸研究所做過調查,行人走在沒有人行道的路上,背向來車較面向來車發生事故的機率高出60%;主要因背向來車行人無法看見後方車輛,若為閃避異物,突向路中間移動,就容易造成事故。現在不論是標線型人行道,還是交通部長賀陳旦想推動的交通寧靜區,都是為了讓行人有更安全的行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