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排大亨離婚一無所有 控妻設計佔上億家產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連鎖牛排館老闆阿宏(化名)擁有上億元資產,因疼愛妻子小蓮(化名),把資產全登記在妻名下,但阿宏後來控訴,妻設計他簽下離婚協議書後,妻便掌控所有資產,他落得一無所有,因覺得不對勁,遂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台南地方法院查出,離婚協議書的2名證人,並未親聞阿宏有離婚真意,判夫妻婚姻關係存在;阿宏保住爭回財產的權利。
上億資產 都登記妻名下
在南部經營連鎖牛排館、事業有成的阿宏,89年與小蓮結婚,感情算恩愛,阿宏除了連鎖牛排館事業,還研發食品烹調廚具結構,獲智慧財產局新專利,添購多筆土地與房屋,資產總值逾億元,因妻要求登記在她名下,阿宏不疑,全都登記給妻。
阿宏痛陳,沒想到妻取得全部財產後,借題發揮,虛構他有外遇,天天吵著要離婚,害他無心工作、情緒低落到有憂鬱症傾向。103年7月,妻要他到區公所辦離婚手續,他氣急而一時失去理智,便在離婚協議書簽名,辦理離婚登記。
阿宏說,離婚後,妻霸佔所有財產,害他一無所有,每當午夜夢迴,靜心回想,自己並未與離婚協議書的2名證人見面,也沒向證人表述有離婚之意,他懷疑是妻串通證人偽造離婚協議書,騙他在氣憤、衝動下簽名,以達謀財目的,遂向法院提起「離婚無效」之訴。
提「離婚無效」 暫時保住財產
小蓮反駁指稱,婚後阿宏外遇不斷、還對她施暴,感情生變才會要求協議離婚,從網路找來2名職業證人,丈夫臨時有事未到場,她與2名證人先談,並代丈夫向2名證人轉達確有離婚意思。
台南地院法官查認,2名證人須親見或親聞當事人有離婚真意,才具備協議離婚的法定要件,既然兩證人「未親見、親聞」阿宏有離婚真意,且妻小蓮也不爭執這點;阿宏並提出兩證人證詞,可以佐證,堪可採信,判離婚無效。